一、計劃的內容:
資助貧困大學生4年,每人每年資助10000元共40000元;資助貧困高中生3年,每人每年資助3000元共9000元。資助人數(shù)目標計劃初定為:應屆大學生10—20名,應屆高中生30名(如籌資理想,可根據(jù)實際情況增加名額)。
二、資助對象的甄選:
(一)受助人應是當年秋季入學的鶴山籍高中一年級新生或大學一年級新生。
?。ǘ┦苤朔弦韵聴l件之一可作備選資助對象:
(1)受助人的家庭被民政部門認定為貧困家庭;
?。?)受助人的家庭雖未被認定為貧困家庭,但家庭遭遇重大變故,無法為子女繼續(xù)學業(yè)提供經濟支持。
?。ㄈ┦苤说膶W習成績要求:
(1)應屆大學新生,在當年度高考中,成績達到本科線;
?。?)當年度高中新生,中考成績分別達到鶴山市一中、鶴華、紀元、二中四間中學錄取分數(shù)線以上。
?。ㄋ模┰谶x擇助學對象時,本會僅以受助人的家庭經濟情況和學習成績及品格操行作為選擇標準,其它因素不予考慮。如捐助人有特別要求,則盡量尊重捐助人的意見選擇受助人。
三、受助人的義務和責任
?。ㄒ唬┦苤嗽诿恳粚W期終結時,須書面向資助人及總商會匯報本學期學習情況(附成績報告單),如發(fā)現(xiàn)學生沒有在受資助期間保持與資助人聯(lián)系,則終止該生的受助資格。
(二)受助人應保持良好品格和行為操守,具體要求是:不得有違法犯罪行為;不得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不得違反就讀學校校規(guī)。如有違其中一項,則終止該生的受助資格,另行選擇資助對象。
四、捐款的收集與發(fā)放
捐助人需在當年8月中上旬前將認捐的助學金劃至鶴山市慈善會總商會慈善公益基金委員會賬戶,所有捐款由市慈善會開具捐贈專用收據(jù)。
每年8月底,將助學款10000元劃到受資助的大學生個人賬戶,而高中生助學款每人3000元劃到相應的學校,由學校發(fā)放到受資助的學生本人。
聯(lián)系人:伍苡沁 0750-8883380,葉潔儀 0750-8882642